日前,日本電動摩托車電池替換協會發表聲明,表示未來包括HONDA、YAMAHA、KAWASAKI與SUZUKI四大摩托車品牌將推出公規電池與換電系統,共為日本電動機車普及化努力。該聲明也意味著日本電動機車國家隊的成立,各派掌門願意放下己見,犧牲部分利益,一起為電動車普及化努力。當然這些漂亮話有可能只是應付日本政府,畢竟官方都喊話了,這些車廠不表態一下也難在日本社會立足。有些人會說,GOGORO根本先知,早就開發換電系統。不過日本換電聯盟在聲明中還加註一段話,就是該公規電池將為日本電動機車普及化努力。也就是在短時間內,換電系統還是僅在日本試辦,未來即便有外銷可能,也應會以歐洲共享機車系統為主。日本之所以不把地圖炮開到世界各地,除考量換電成本太高外,這些日本車廠之所以要賣電動機車,一大考量還是希望藉由電動機車換取更多碳權,有更多碳權才能賣更多油車,這是車廠不能說的秘密。放眼全球機車盛行國家,一是中國,二是印度與東南亞。中國先前即有「限摩」令,加上世界第三大電池廠寧德時代也是中資,中國在新能源車佈局甚早,基本上他已經有一套中國玩法,不需太在乎別人搞什麼。而另一個大市場在印度跟東南亞。殘忍的說法是,環保是有錢人的玩意,都活不下去了誰跟你談環保。所以當台灣都還會進泰版化油器來改車的時候,車廠該如何推銷他的電動車?此外這些地方城鄉差距較大,即便要電動車,也會以充電式為主。換電式要普及,一大關鍵就是換電站密度要夠、人民對環保意識要達一定水平。這點日本可以、歐洲也可以,但東南亞乃至印度目前似乎還不具備這樣的發展條件。而GOGORO即將到來的困境就是只能「根留台灣」,無法走到國際。至今GGR的賣點,還是僅止於換電平台的概念。論車輛製作,應該不會有人會去質疑日本機車國家隊的實力。但換電平台,如同電信供應商。中華電信用不爽就換台灣大哥大,不然也有遠傳跟台灣之星可選。過去GGR也傳出提供電池公規免權利金的方案。但免權利金是單指你幫我做這規格的電池不用再給我錢,但最後電池還是要放在我的充電站,資費一樣是我收。這條件我看也沒有廠商肯簽下去。因此單靠換電平台的概念要獲利是困難的,因為其他業者要切入是相當容易的。加上車界常說的,要發展電動車做一台車出來已經是基本條件,誰掌握電池誰才能得天下。翻翻電池產業報告,世界前三大電池廠,一是Panasonic、二是韓國三星與SK,第三則是中國寧德時代。控制電池才能有效降低成本,不然就是賣越多就得付越多電池權利金。而我們的政府其實也有使用國產電池芯的補助,但不僅GOGORO,其他電車廠也都補助在眼前,卻吃不到也不想吃,台灣電池貴又不好用是業者真正的心聲!台灣要像日本組一個電動機車國家隊也不是不行,前提是GOGORO必須開放其他業者跟電信業一樣,各字收取月費,這樣其他業者才有意願推公規電池,否則就是得靠政府的補助再補助。但月費是目前GOGORO的一大經濟命脈,要交出去談何容易?當然我死你也別想好過也是一種方法。不過時間壓力恐還是在GOGORO這邊。畢竟兩陽早就在東南亞設廠,當地賣油車的獲利恐是台灣年銷量好幾倍。這些業者電車可以愛做不做,但GOGORO卻得思考,除了台灣賣電車,該何去何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