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NPA署長室
許多長輩群組時不時會收到一些假訊息,像是警方要開始什麼大取締要小心之類的。不過以下的交通新制等資訊經過交通部與警政署證實,未來行經高速公路貨物不綁好飛走的話,罰單最少從9000元起跳。即將在12月1號正式施行的交通新制主要有三項,其中跟一般民眾比較相關的有接送未滿七歲之兒童上下車者,不受臨停3分鐘的限制。第二項為調高汽車裝載貨物脫落、掉落與裝載危險物品不依限定車道行駛的罰則,新制較舊制最高調高到2倍,可罰到18,000元。第三項則為為舉發時間從原本三個月縮短至兩個月,讓民眾可以儘早收到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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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大家討論度最高的就是未滿七歲之兒童上下車者,不受臨停3分鐘的限制這一項。由於在舉證上有其難度,因此交通部已經跟警政署達成執法認定原則,避免引發糾紛。首先該規定過去是指行動不便者可以不受黃線臨停3分鐘的限制,如今過大解釋納入未滿七歲之兒童,主要就是實行地區就以幼稚園周遭為主。不過交通部表示所謂三分鐘認定是指上下車所需的時間。若你是早早在黃線區等待還是會被開單,請車主不要誤解法條。此外原則上仍只開放黃線,紅線區還是會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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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貨車司機可要注意了,因為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30條這次也進行修正。往後只要是貨物脫落或飛到路上者,罰款金額上限從九千直接翻倍變成18,000元。同時如油罐車、化學槽車等載運危險物品車輛,不依照指定時間及路線行駛者,罰款金額也大幅提高,若進而肇事者,還得負起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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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過去常有駕駛人抱怨收到好幾個月前的罰單,都忘記自己那時被開單了。現在舉發期從過去三個月內縮短至兩個月內,就是希望駕駛人能即早知道自己的違規行為,避免遭到連續開罰。以上三點交通新制大家可要注意再注意,才不會荷包大失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