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新修正的公路法可是說是「Uber條款」,已經在2017年1月6日正式上路,交通部祭出最高2500萬元的罰款,同時鼓勵檢舉,每檢舉一件獎金10萬元,一年最多30萬。
許多UBER司機面對重罰紛紛避風頭去了,也造成現在叫不到UBER的狀況。公路總局自開罰起24小時,已經開出22張違規罰單。
甚至有UBER司機私下在UBER司機的聯絡群組發起『一日免費載』活動,交通部表示,只要是免費載就沒有違法的問題。當然也有UBER沒車可開,同樣在UBER司機的聯絡群組發起『檢舉小黃』活動,透過相關APP檢舉,一日甚至可以檢舉高達上百件。
也有許多網友表示,叫不到UBER很困擾,因為對計程車有恐懼,甚至有網友說:叫不到UBER,寧可搭公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