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翻攝自由時報
知名影星周杰倫五年前拍攝好萊屋電影<青蜂俠>,之後片商將該車送給周杰倫當紀念禮物,之後鬧出了周杰倫對於此車申報不實逃漏稅的醜聞,周杰倫稱該車功能不齊全,無排氣管等設施,僅為道具功能,課稅不合理等云云。
其實之前我就發表過幾項意見:
首先,該車確實為電影造勢由周杰倫親自駕駛進入會場,而自由時報也拍下了清晰的照片。
第二,該車亦被不少車迷影迷朋友拍攝到在道路上行駛,甚至開到民族東路車行隔熱紙施工。
所以周杰倫所稱該車不具功能僅為道具車之詞已不攻自破,而此次判決亦敗訴,據報載,周杰倫所屬之杰威爾公司表示,會打官司不是錢的問題,而是是非對錯的問題!
在這裡我要告訴大家,什麼才是是非對錯!
首先,該車是否完稅或逃稅由法院判定,非我等能評論。我想大家應該還記得某機師駕駛未安審之大牛被查獲沒入銷毀,最後秤重當廢鐵賣9000元的事件吧!因為根據台灣的法律,未經安審、檢驗取得合法牌照之車輛上路行駛,就只有沒入銷毀一途。如果周杰倫低調的補補稅,這事件也不會一再被掀出來,掀多了我想這輛青蜂車的下場應該就是銷毀了!
那麼周杰倫何苦為了面子而打這場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