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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召集各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會中達成共識:電動車牌照稅緩徵期限再延長5年至119年!  

由立法委員於本週召集交通部、財政部賦稅署以及主管汽車產業的經濟部召開協調會,並於會中達成共識,將與行政院合作推動修法,將電動車牌照稅緩徵期限再延長5年至119年,並要求於恢復課徵1年前重新檢討課稅標準。

為推動電動車相關產業發展及國發會「2030年市售電動車達30%」之政策,依現行《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目前電動汽機車牌照稅為「緩徵」狀態,免繳牌照稅。然而,牌照稅法的緩徵期限僅到今年為止,且法規所擬訂的課稅標準是在10多年前制定,當時以馬力為基準課稅,現行市售電動車若按照此標準計算,動輒會被課徵同等級油車數倍的牌照稅,每年甚至上看11萬元,引發大批電動車主擔憂。

為解決此問題,台南市立法委員林俊憲於本週召集交通部、財政部賦稅署以及主管汽車產業的經濟部召開協調會,並於會中達成共識,將與行政院合作推動修法,將電動車牌照稅緩徵期限再延長5年至119年,並要求於恢復課徵1年前重新檢討課稅標準。林俊憲表示,近期他收到非常多車主和電動車社群的陳情,大家都非常擔憂,擔憂點並不是被課徵牌照稅,許多車主都認為繳稅合理,但問題出在標準。如果按照現
行法規直接課稅,自己的愛車每年可能得付出比同等級油車高數倍的牌照稅,非常不公平。
若以馬力為基準課稅,現行市售電動車若按照此標準計算,動輒會被課徵同等級油車數倍的牌照稅,每年甚至上看11萬元,引發大批電動車主擔憂。

林俊憲進一步分析,現行《使用牌照稅法》附表中的電動車課稅標準,以馬力分級距,是10多年前電動車技術尚未成熟時就制定。但現在技術成熟,電動車馬力充足,若按此標準,有大量電動車會被課徵到上看11萬的牌照稅,相比現有市場油車排氣量大多介於1.8至3.0公升,牌照稅僅約1.1萬至2.8萬之間,顯然不公平。林俊憲再補充,原本初衷要修訂牌照稅課徵標準,油車、電車一視同仁,但考量政府目前正在推行「2030年市售電動車達30%」的目標,而現有電動車也僅佔740萬輛乘用車中的1%~1.5%,對稅基影響不大,因此決定改朝延長緩徵方向推動。他認為,既然推廣政策有明確時間點,目前課徵也沒有明顯急迫性,那就朝修法展延緩徵至119年的方向進行,與會行政機關也有共識,將推出院版《使用牌照稅法》修正案,林俊憲也將力促修法過關。
電動車上看11萬的牌照稅,相比現有市場油車排氣量大多介於1.8至3.0公升,牌照稅僅約1.1萬至2.8萬之間,顯然不公平。

林俊憲說,隨著電動車數量成長,未來勢必有正式開始課徵牌照稅的一天,但現行以馬力為標準的課徵方式顯然不是可行做法。他也於會議中要求各機關於正式恢復課徵1年前要開始研究,並繼續反映電動車主的心聲給政府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