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與生活


【政策評論】GOGORO該面對的,豈僅議員換不到滿電電池而已  

昨天台北市議員陳建銘在個人粉絲專業上PO出一則抱怨文,說自家騎電動車,卻總是換不到滿電的電池,同時維修保養也要等上近10天,詢問業者得到「沒想到賣這麼好,來不及擴充設備」這樣的回覆,讓他大感好無奈。

陳建銘愛騎車是政壇出名的,因此想要戰他是四輪嘴臉的人可以先放下武器,同時在他臉書上也曾PO出在競選時以GOGORO當宣傳車的照片,因此要說他是狗黑的人也可以省省。

官方以感謝議員的提出的許多建議....(後略五百字),目前推出的GOGORO 360計畫,就是要提供車主更好的計畫。這樣官腔官調的回應跟360計畫一樣,有說跟沒說一樣,不過陳建銘提到的一些事情,倒是很值得令人玩味。

首先,他說光警察局目前就有410輛gogoro,後續還有343輛要準備交車,gogoro自己販售以外,北市公務單位也有近千台gogoro,更有3,900輛共享機車《GoShare》,宏佳騰、PGO、YAMAHA等也共用gogoro電池交換站系統,但台北市居然只有139處電池交換站........難怪永遠換不到充飽電的電瓶。

原來光一個台北市的公部門,已經默默買了近千台GOGORO。佔大宗的是警察局,其他的還包括動物園等市立單位。了解之後才發現,原來我們的行政院有頒布預算編列標準,其中單位機車要汰換,必需以電動車為主。

因此無論是換電的、充電的、輕型還是重型電動機車都有詳列採購預算編列標準。交換電池式的,還可每月每台編列900元的電池月租費(不限里程)。當然預算編列有許多訣竅,一般老百姓不懂,但電動機車真的一體適用所有公部門嗎?舉著節能減碳的大旗,各單位就可以拿著納稅人的血汗錢當凱子爺嗎?

根據戴錫欽議員的質詢,市府議價購入的公務Gogoro平均每輛約省9000元購車費,但電池交換月租費率竟與一般民眾單買1台電動機車相同,且未依照公務機車使用量訂定合理的綁約方案。

也就是說,像警察這類會有機會大量騎乘的單位,用的可能不是吃到飽的方案(因為預算沒有編這麼多)。而卻有273輛公務電動車騎不到「免費里程」一半。

原本騎油車,公家單位還可以機關大量使用的名義跟中油談到更低廉的價格。沒油的去加油,簡單明瞭。如今換了「環保」的電動車,放在那不騎,抱歉,月租費還是得照收。

先前採訪過的電動機車店家,同時也是燃油車的經銷商,他就坦言,如果上班距離是固定的,那麼電車划算。但如果是像業務,或是如工人上班地點不固定或是有載重需求的,那麼油車划算。

請問警察勤務需求,騎乘距離會是固定嗎?今天車子要保養了,一樣得打客服專線一等十幾天嗎?難怪越來越多單位,決定將GOGORO調離第一線勤務使用,因為超過的里程按里計價,小單位沒麼多預算。騎在街上碰著了,那精美的估價價單讓你的臉跟環保森林一樣綠。

至於戴錫欽建議的,以市府的市有土地,建置充換電站研議可行性,並且以此為爭取換充電式的電動機車業者的談判籌碼,爭取合理且符合市府公務機車的合理騎乘里數方案。

我說議員啊,油車當公務車這麼久,也沒聽過拿市府地給中油蓋加油站的。難道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才能顯示為官者的專業價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