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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評論】原來交通部長叫侯友宜  

自從區間測速爆出彰化段出包錯開罰單時,大家才驚覺原來警方所謂的依法行政,竟然全部由廠商跟警察自己說了算,他說你超速你就超速,舉證儀器是不是精準、有沒有經過國家檢定通通官說的算!

根據UDN的報導,交通部道安會執行秘書謝銘鴻說,將區間測速納為法定度量衡器是全球首例,要花一年來開發檢測系統,這段期間不能有執法空窗期,只要系統正確無誤,還是能持續執法。

說起來官員們個個都是人才,短短三行文字,卻可以前後自打臉。首先如果交通部知道要花一年才能開發區間測速檢測系統,表示這個機制其實是複雜的,需要不斷的檢測與除錯,國家才有辦法制訂一定標準。既是如此,那又何以告訴人民國家定標準太久了,你相信交通部跟廠商,我們內部偵錯機制比官方更妥當,沒問題的!

再者,原來我們的交通部、警政署,養了這麼多員警官僚,全部比不上區間測速有用,因為我們沒有了區間測速交通就會有所謂的執法空窗期!民國107年才啟用的區間測速,兩年間竟成為交通執法主力,沒有區間測速,執法就會有空窗期。那斗膽請問偉大我官員,在107年之前,台灣的交通執法是什麼期?

不僅如此,交通部道安會還製作了區間測速施行SOP,說地方政府只要根據SOP執行,就算國家檢定標準還沒制定好,仍可繼續使用這套設備。結果卻被記者抓包,所謂的SOP,內容其實都以堅持不停用區間測速的新北市為範本。

那為什麼新北市就是鐵了心挺區間測速?原來這偉大的區間測速正式新北市交通隊與公路總局合力發明出來的,新北市交通隊還得意洋洋的在官網寫著自己有參與開發,第一個使用地點也是新北市的萬里隧道。

這樣偉大的發明,讓原本公路總局局長高升交通部次長。協力開發的新北市交通隊又怎會承認系統有問題,要將其停用呢?而幹過警政署長、警大校長、新北市市長兼交通部長的侯友宜,為人最重義氣,自當得幫下屬、警大的學生扛下所有責任。

當署長的侯友宜,當年面對壓桿式測速照相沒經過國家檢定時,他說竟然有爭議,那就停用吧!現在當了交通部長的侯友宜則說,新北市間測速除錯偵測都沒問題,加上也沒人申訴,要繼續用下去!沒人申訴,不就沒問題?反正申訴,花的是老百姓的時間跟精力。感謝新北市市長兼交通部長告訴我們為官其實不難,蒙上眼睛,當看不到就好!那位市長落選人佯裝交通部長的林佳龍先生,你學會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