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與生活


國道快車手是你?高公局發佈十大嚴重超速名單  

撰文:詹智仁 Jason

俗話說"十次車禍九次快",近年來政府為了管控駕駛人的行車速率,除了固定和移動式測速照相外,還在許多路段增設區間測速,就是為了想降低車禍事故的發生率。而普遍行車速率較高的國道高速公路,雖然目前還沒有開始執行區間測速,但高公局(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近日發布新聞稿,公佈了二月份的十大嚴重超速車輛車牌號,呼籲駕駛控制好自己的..."車速"。

高公局在新聞稿中表示,這份表單乃是透過大數據分析而來,可想而知這所謂大數據應該和電子收費ETC有關,雖說本質上這項設施是為了取代人工收費站,但增設的感應門架由於具備車牌辨識功能,要進一步偵測行車速率,甚至透過門架與門架間的距離對應行車時間,近一步計算出車輛平均行駛速率也不是問題,甚至是國道公路警察局也曾呼籲使用ETC進行區間測速。

不過由於相關法律與行政程序等因素,目前ETC仍只具備“計費”功能,雖然對於多數用路人來說是個“福音”,但卻成為少數人心中的“漏洞”,讓高速公路變為真正的“高速”公路,經常性的在國道上以150km/h以上的速度高速行駛,高公局本次便公布二月份十輛嚴重超速(超速60km/h以上)且累積天數最多的車牌號碼,表示一切都在掌握之中,且均將相關數據提供給國道公路警察局,希望民眾“好自為之”。

不可否認經常性嚴重超速確實會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但對於每日行駛高速公路的通勤朋友來說,“龜速車”出現的比例應該比嚴重超速車還要多上更多,甚至夜間行車不開燈、佔用內線道、任意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等三寶駕駛向來比比皆是,個人認為這些車輛遠比嚴重超速還更加帶給其他用路人危險,在此呼籲高速公路相關單位除了一如過往的重視超速問題之外,也要加強其他危險因子的控管,單純的把焦點放在超速上,甚至以為只要行車不超過限速就等於安全,那可是大錯特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