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車事


保密防諜僅限媒體,VIP賞車彷如免死金牌  

撰文:陳威志 Max

今年4月17號,本站受HONDA Taiwan邀請,參加HONDA CB650R媒體試駕活動,會中HONDA Taiwan與負責編輯約定了4月19號中午12時才能刊登的NDA(保密協議) ,但該編輯卻未按照協議內容,私自提早兩小時刊登試駕文章,造成兩輪同業與HONDA Taiwan的無謂爭端。本站已就此事追究失職人員相關責任,並會確保日後不再有類似狀況發生。

不過什麼叫做NDA?

所謂NDA(保密協議)即英文Non-disclosure agreement的縮寫。有時是口頭承諾,有時則得簽訂紙本文件。在車界最常見的就是未上市新車預拍或是試駕會,車廠不願給競品車廠太多時間做因應策略,因此最好到記者會發表那一刻才讓大家看到廬山真面目。但媒體要搶快,車廠搶曝光,因此所簽訂的NDA多屬君子之約,少有實際罰則或賠償機制。在紙本盛行的年代,各雜誌社都希望自己先試駕,搶先出刊。因此一家一家不斷將截稿時間往前提,最後變成一台車有雜誌上二月號,有雜誌上到三月號的怪事。因此後來各大紙媒取得協議,將截稿日訂在20號後,解決時序錯亂的問題。

由於紙媒需要印刷與裝訂時間,因此車廠試駕順序也會先安排平面雜誌,然後才是網站。不過在空檔期間裡公關有時候也會斟酌最晚一家紙媒截稿期,再跟網媒說試車要在幾號方能曝光,這是車界最常見的NDA。但隨著智慧手機與社群網路的興盛,這樣的協定變得越來越複雜。越來越多車廠開始玩VIP賞車的行銷手法。更有甚者,許多業代在進行教育訓練時,便把實車配備與規格編成PO在臉書社群上,變成媒體得潛入各大車廠社團挖新聞的怪異現象,甚至得相方設法認識業代,就怕漏了新聞。

媒體當然都知道,超跑試車寫一百回,都比不上業代帶著潛在買家去賞車一次有效。因此許多超跑媒體試駕常常臨時被改期,因為那天剛好有客戶要賞車,甚至是在上市前先辦個“VIP賞車會“。這點其實媒體也多能體諒,畢竟這類車款金額高,能賣出去最好。但一些國產車廠卻也開始有樣學樣,搶在媒體發表之前辦VIP賞車會。而這些VIP賞完車後開心地上傳照片到FB,訊息先被爆雷,這叫媒體對於接下來的記者會是該去好,還是不該去好?有車廠坦言,許多社團裡的經營者其實就是業代,而搶先餵消息給這些社團,無非也是希望能多賣幾台車。

這些VIP也許求一個網路世界裡的大大或是某某哥,但媒體做新聞除了興趣以及賺工資之外,還要承擔許多的社會責任。沒有人喜歡有事鐘無艷,無事夏迎春的對待,是要一起共好,沒有人應該是輸家,還是最終得淪落到滅火器樂團唱的,「較早的道義到底佇佗位 按怎連尊嚴攏放棄」,媒體與車廠都該好好思考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