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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察要用ETC開始抓超速違規了?不可不知的“科技執法”!  

TEXT:郭正浩 Marco

高速公路要使用各種科技配備加強各項違規取締已經不是新聞,包含近來的雪山隧道以及蘇花改,都大量導入了科技取締來遏止違規。

不過,最讓一般民眾關注的,莫過於國道警方希望使用ETC設備來取得車輛資訊進行違規取締,雖然已經謠傳兩三年也都沒有正式實施,但有鑒於前幾日的國道員警執勤時殉職意外,此項政策又再被拿出討論。

雖然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希望能藉由ETC設備進行違規取締,但包含高速公路局與設置ETC的遠通電收均表示目前並沒有任何合作方式,因為當初ETC系統簽訂的合約只提供電子計程收費,不包含協助警方取締違規,而ETC系統雖然能夠錄影紀錄車速,但只能透過系統後端通知警方,加上設備沒有經過國家驗證,不具備執法及取締違規之資格。

不過高速公路警察局表示,希望能夠藉由ETC系統來執行不少國家都有的“區間測速”,意即在資料採集路段內利用後台換算車輛平均車速,藉以判斷是否違法。也就是說,假使限速110km/h,那30分鐘內最多能行駛的距離就是55km,假如車輛在30分鐘內行駛距離超過55km,便代表該車輛超速行駛。

不過高速公路警察局也強調,他們希望能夠利用ETC來取締惡性的重大嚴重超速違規,不會利用ETC特性來取締未繫安全帶或輕微超速等事,讓國道上的重大傷亡意外盡量減少。

以下為國道公路警察局聲明全文:

國道公路警察局科技執法辦理情形
一、目前國道高速公路運用科技執法概況

本局目前使用之科技設備及取締項目如下:

(一) 以雷達及雷射測速設備取締超速及慢速車,另搭配攝錄設備取締未保持安全距離。

(二) 以攝錄設備採證行駛路肩、未繫安全帶、未依規定變換車道及未依規定車道行駛。

(三) 協請高速公路局於交流道建置高解析度攝影機取締插隊、跨越槽化線及雙白線行駛。

(四) 雪山隧道科技執法系統,取締超速、慢速,跨越雙白線行駛及惡意逼車。
二、科技執法未來規劃

(一) 重量管理: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已規劃於國道1號岡山地磅站試辦動態地磅檢測,預計本(107)年12月初完工。未來可先篩檢不須靜態過磅車輛免進入地磅站,可舒緩現行大貨車排隊等候過磅,導致主線車流受阻及引發事故的情形。

(二) 速度管理:區間平均速率執法技術(ASE, Average Speed Enforcement)在許多國家已有採用,包括澳洲、奧地利、荷蘭等國,均獲得良好評價與效果。未來可研議以現有電子收費ETC門架所取得資訊,來換算車輛區間平均速率,取締惡性嚴重超速違規。

(三) 現行法規針對逕行舉發要件有所限制,必須符合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情形,始能逕行舉發,未來將建議國道違規攔查得於蒐證完成後,現場攔停稽查倘有安全顧慮得以逕行舉發為之。